Page 829 - 《中国药典》2015年版 第二部 - 复件(1)
P. 829

氢溴酸西酞普兰                                                                            中 国 药 典 2015 年版

精 密 量 取 20fJ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另取氢溴酸加                                       3ml ,摇 匀 ,取 上 清 液 约 5ml,加 流 动 相稀 释至 25ml,摇 匀 ,作为
兰他敏对照品,精 密 称 定 ,用 流 动 相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系统适用性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 则 0512)试 验 ,用辛
l m l 中 约 含 0. l m g 的 溶液,同 法 测定 。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                                        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 0. 1 % 醋 酸 盐 缓 冲 液 (取醋酸
算 ,即得。                                                                             钠 lg,加 水 800m l使 溶 解 ,加 三 乙 胺 6ml,摇 匀 ,用冰醋酸调节
                                                                                   p H 值 至 4, 6 ,加 水 至 1000ml)-乙 腈 (80 : 20)为 流 动 相 ;检测
      【类 别 】 同氢溴酸加兰他敏。                                                             波 长 为 239nm;柱 温 为 45°C。取 系 统 适 用 性 溶 液 20^1注人液
      【规 格 】 (l)lml: l m g (2) lml: 2. 5 m g (3) lml: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西酞普兰峰与降解产 物峰(相对保留
5m g                                                                               时 间 约 为 0.9)的 分 离 度 应 大 于 1.8。精 密 量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贮 藏 】 遮 光 ,密闭保存。                                                            与 对 照 溶 液 各 2(^1,分 别 注 入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至 主
                                                                                   成 分 峰 保 留 时 间 的 2 倍 。供 试 品 溶 液 的 色 谱 图 中 如 有 杂 质
                  氢溴酸西酞普兰                                                          峰 ,单 个 杂 质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0 . 5 倍
                                                                                   (0.1% ) ,各 杂 质峰 面 积 的 和 不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Qingxiusuan Xitaipulan                                        2.5 倍 (0.5% ) 。
                Citalopram Hydrobromide
                                                                                         残 留 溶 剂 取 本 品 约 0. 3g ,精密称定,置 1 0 m l 顶空 瓶中 ,
                                               C2 0 H 2 1 F N 2 O ? H B r 405. 30  精 密 加 人 二 甲 基 亚 砜 3ml,振 摇 使 瘠 解 ,密 封 ,作为供试品溶
      本品为 (士 )-1-[3-(二 甲 氨 基 )丙 基 ] -l-(4-氟 苯 基 )-1,3_                             液 ;另精密称取甲醇、乙 醇 、丙 酮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正 己 烷 、
二氢-5-异 苯 并 呋 喃 甲 腈 氢 溴 酸 盐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乙酸 乙 酯、四氢呋喃、甲苯与苯各适量,加二甲基亚砜定量稀
C20 H 2 1 F N 2O . HBr不得少于 99. 0 % 。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分 别 含 甲 醇 3 0 0 Mg 、乙 醇 5 0 0 吨 、丙 酮 5 0 0 冲 、
      【性 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 臭 。                                                  异 丙 醇 500Mg 、二 氯 甲 烷 60网 、正 己 烷 29冲 、乙 酸 乙 酯
      本 品 在 热 水 中 极 易 溶 解 ,在 三 氯 甲 烷 或 甲 醇 中 易 溶 ,在无                               500辟 、四 氢 呋 喃 72哗 、甲 苯 89叫 与 苯 0. 2邶 的 混 合 溶 液 ,
水 乙 醇 或 水 中 略 溶 ,在 无 水 乙 醚 中 几 乎 不 溶 。                                             精 密 量 取 3ml,置 1 0 m l 顶 空 瓶 中 ,密 封 ,作 为 对 照 品 溶 液 。
      熔 点 本品的熔点(通 则 0612)为 185?188°C。                                              照 残 留 溶 剂 测 定 法 (通 则 0 8 6 1 第 二 法 )测 定 ,以 6 % 氰丙基
      【鉴 别 】 (1)取本品适量,加 水 溶 解 ,滴 加 高 锰 酸 钾 试 液 ,                                   苯基- 9 4% 二 甲 基 聚 硅 氧 烷 (D & 6 2 4 或 极 性 相 近 )为固定液
放 置 片刻 ,紫 红色褪去,溶液转为淡黄色。                                                            的 毛 细 管 柱 为 色 谱 柱 ;进 样 口 温 度 为 2 0 0 ° C ; 检 测 器 温 度 为
       (2)本 品 的 红 外 光 吸 收 图 谱 应 与 对 照 品 的 图 谱 一 致 (通则                              2 5 0 ° C ; 起 始 温 度 为 4 5 t , 维 持 1 0 分 钟 ,以 每 分 钟 20X:的速
0402) 。                                                                            率 升 温 至 1 2 0 1 ,维 持 3 分 钟 ,再 以 每 分 钟 40°C的速率升温
       (3 )本品的水溶液显溴化物的鉴别反应(通 则 0301) 。                                             至 200X:,维 持 5 分 钟 ;顶 空 瓶 平 衡 温 度 为 8 5 C ,平衡时间为
      【检 查 】 旋 光 度 取 本 品 ,精 密 称 定 ,加甲醇溶解并定量                                        2 5 分 钟 。取 对 照 品 溶 液 顶 空 进 样 ,各 色 谱 峰 之 间 的 分 离 度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25 m g的溶 液,依 法 测 定(通 则 0621) ,                               均 应 符 合 要 求 。再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对 照 品 溶 液 分 别 顶 空 进
旋光度应为一0. 20°至+0. 20°。                                                              样 ,记 录色 谱图 ,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甲醇、乙 醇 、丙 酮 、异
       酸 度 取 本 品 0. 2g,加 水 1 0 m l,振 摇 使 溶 解 ,依法测定                                 丙 醇 、二氯甲烷、正 己 烷 、乙 酸 乙 酯 、四氢 呋 喃、甲苯与苯的残
(通 则 0631),p H 值 应 为 4. 5? 6. 5。                                                   留量均应符合规定。
       氟 取 本 品 约 lO m g ,精 密 称 定 ,照 氟检 查 法 (通 则 0805)
测 定 ,含 氟 量 应 为 4. 2 % ?5. 2 % 。                                                          干 燥 失 重 取 本 品 ,在 105°C干 燥 至恒 重,减失重量不得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适 量 ,加 流 动 相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过 0.5% (通则 0831) 。
l m l 中 约 含 1. 2 5 m g 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 密 量 取 适 量 ,
用 流动相定 量 稀 释 制 成每 l m l 中 约 含 2. 5 ^ 的 溶 液 ,作为对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l.Og,置 铂 坩 埚 中 ,依 法 检 查 (通则
照 溶 液 ;另取氢溴酸西酞普兰对照品约5mg,加 高 碘 酸 钾 0. lg                                            0841),遗留 残渣 不 得 过 0.1% 。
与 冰 醋 酸 2ml,置 水 浴 中 加 热 回 流 3 0 分 钟 ,取 出 ,放 冷 ,加水
5ml,加 热 煮 沸使 溶 液 颜 色 消 褪 ,放 冷 ,加 20% 氢氧化钾溶 液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査 (通则
                                                                                   0 8 2 1 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含 量 测 定 】 取 本 品 约 0. 25g,精 密 称 定 ,加 冰 醋 酸 10ml
                                                                                   与 醋 酐 5 0 m l 振摇使溶解。照电位滴定法(通 则 0701) ,用高氯
                                                                                   酸滴定液(O.lmol/L)滴 定 ,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
                                                                                   每 l m l 高 氯 酸 滴 定 液 (0. l m o l / L ) 相 当 于 40. 53mg
                                                                                   的。20氏 洲 20 - H B r 。

                                                                                         【类 别 】 抗 抑郁药 。
                                                                                          【贮 藏 】 密封保存。
                                                                                          【制剂】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 782 ?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