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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药 典 2 0 1 5 年版                                         妥布霉素滴眼液

取卡那霉素对照品、新 霉 素 与 妥 布 霉 素 标 准 品 ,加 水 制 成 每 lml              1201)测 定 。可 信 限 率 不 得 大 于 7 % . 1000妥 布 霉 素 单 位 相
中约 含 上 述 三 种 对 照 品 或 标 准 品 各 lOmg的 混 合 溶 液 。照薄层            当于 lmg 的 C1sH 37N50 9 。
色 谱 法 (通 则 0502)试 验 ,吸 取 上 述 三 种 溶 液 各 2jul,分 别点于同
一 硅 胶 G 薄 层 板 ( 临 用 前 于 105°C活 化 2 小 时 ) 上 ,以 三 氣 甲 烷 -          【类 别 】 氨 基 糖 苷 类 抗 生 素 。
甲醇-浓氨溶液(1 : 3 : 2 )为 展 开 剂 ,展 开 ,晾 干 ,喷 以 1% 茚三                  【贮 藏 】 密 封 ,在 干 燥 处 保 存 。
酮的水饱 和正 丁酵 溶 液 ,在 105°C加 热 2 分 钟 。混 合 溶 液 应 显                    【制 剂 】 (1)妥 布 霉 素 滴 眼 液 (2)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三个完全分离的斑 点,供 试 品 溶 液 所 显 主 斑 点 的 位 置 与 颜 色 应               眼 液 (3)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眼 裔 (4)硫 酸 妥 布 霉 素 注 射 液
与标准品溶液主斑点的位置与颜色相同。
                                                                            妥布霉素滴眼液
      (2)取 本 品 与 妥 布 霉 素 标 准 品 ,分 别 加 水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0. 8m g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和 标 准 品                     Tuobumeisu Diyanye
溶 液 ,照 有 关 物 质 项 下 的 色 谱 条 件 试 验 ,供 试 品 溶 液 主 峰 的 保
留时间应与标准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Tobramycin Eye Drops

      以上(1 )、(2 )两 项 可 选 做 一 项 。                                 本 品 含 妥 布 霉 素 (C18H 37N50 9) 应 为 标 示 童 的 90. 0% ?
      【检査】 溶 液 的 澄 清 度 与 颜 色 取 本 品 5 份 ,各 0.6g,分           110.0% 。
别 加 水 5m l溶 解 后 ,溶 液 应 澄 清 ( 通 则 0902第 一 法 )无 色 ;如显
色 , 与 黄 色 或 黄 绿 色 3 号 标 准 比 色 液 (通 则 0901第 一 法 )比                本品可加适量的防腐剂。
较 ,均 不 得 更 深 。                                                   【性 状 】 本 品 为 无 色 至 微 黄 色 澄 明 液 体 。
      碱 度 取 本 品 ,加 水 制 成 每 l m l 中 含 0. l g 的 溶 液 ,依法            【鉴 别 】 (1)取 本 品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另 取 妥 布 霉 素 标 准
测 定 (通 则 0 6 3 1 ) , p H 值 应 为 9. 0 ? 1 1 . 0 。            品 适 量 ,加 水 制 成 每 l m l 中 含 3m g的 溶 液 ,作 为 标 准 品 溶 液 ;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适 量 ,加 水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标 准 品 溶 液 ,等 量 混 合 作 为 混 合 溶 液 。照薄
l m l 中 约 含 4 m 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适 量 ,      层 色 谱 法 (通 则 0502)试 验 ,吸 取 上 述 三 种 溶 液 各 3M1,分别 点
用 水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12^g、24;xg、48Mg 的 溶          于 同 一 硅 胶 G 薄 层 板 (临 用 前 于 105t:活 化 2 小 时 )上 ,以三
液 ,作 为 对 照 溶 液 (1 ) 、(2 ) 、(3 ) 。 照 髙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通则      氣 甲 烷 -甲醇-浓 氨 溶 液 (1 : 3 : 2 )为 展 开 剂 ,展 开 ,晾 干 ,喷以
0512)测 定 ,用 十 八 烷 基 硅 烷 键 合 硅 胶 为 填 充 剂 (p H 值 使           1% 茚 三 酮 的 水 饱 和 正 丁 醇 溶 液 ,在 105°C加 热 2 分 钟 后 检 视 ,
用 范 围 为 0 .8 ? 8 ) ; 以 0. 2 m o l/L 三 氟 醋 酸 溶 液 为 流 动 相 ;  混 合 溶 液 应 显 单 一 斑 点 ,供 试 品 溶 液 所 显 主 斑 点 的 位 置 和 颜
流 速 为 每 分 钟 0 .4 m l;用 蒸 发 光 散 射 检 测 器 检 测 (参 考 条          色应与标准品溶液或混合溶液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相同。
件 :飘 移 管 温 度 70? 110°C,载 气 流 量 为 每 分 钟 3. O L h 分                 (2 )取 本 品 与 妥 布 霉 素 标 准 品 ,分 别 加 水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别 称 取 卡 那 霉 素 B 对 照 品 与 妥 布 霉 素 标 准 品 适 量 ,加 水 溶           每 l m l 中 约 含 0. 6 m 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标 准 品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lm l中 约 含 卡 那 霉 素 B 0.25m g和妥布霉              液 ,照 有 关 物 质 项 下 的 色 谱 条 件 试 验 ,供 试 品 溶 液 主 峰 的 保 留
素 0. 25 m g的 混 合 溶 液 ,取 10^1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时间应与标准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谱 图 ,妥 布 霉 素 峰 的 保 留 时 间 约 为 1 2 分 钟 ,卡 那 霉 素 B 峰                 以 上 (1 ) 、(2)两 项 可 选 做 一 项 。
与 妥 布 霉 素 峰 间 的 分 离 度 应 符 合 要 求 。精 密 量 取 对 照 溶                   【检 查 】 p H 值 应 为 7.0 ?8. 0 (通 则 0631) 。
液 (1 ) 、(2 ) 、(3 ) 各 10^1,分 别 注 入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颜 色 本 品 应 无 色 ,如 显 色 ,与 黄 色 或 黄 绿 色 2 号 标 准 比
图 ,以 对 照 溶 液 浓 度 的 对 数 值 与 相 应 峰 面 积 的 对 数 值 计 算           色 液 (通 则 0901第 一 法 )比 较 ,不 得 更 深 。
线 性 回 归 方 程 ,相 关 系 数 O ) 应 不 小 于 0. 99;另 精 密 量 取 供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另 取 妥 布 霉 素 标 准
试 品 溶 液 l o y 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至 主 成 分 峰 保         品 适 童 ,精 密 称 定 ,加 水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含 3mg
留 时 间 的 2 倍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 如 有 杂 质 峰 ,用 线 性            的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4ml、5ml,分 别 置 2 个 200m l量 瓶 中 ,加
回 归 方 程 计 算 ,最 大 单 一 杂 质 的 量 不 得 过 1 .0 % , 其 他 单 个        0. 2 % 的 硫 酸 溶 液 约 0. 3mK调 节 p H 值 至 7? 8) ,用 水 稀 释 至
杂 质 的 量 不 得 过 0. 5 % ,各 杂 质 总 量 不 得 过 1. 5% 。              刻 度 ,摇 匀 ,作 为 对 照 溶 液 (1)(60啤/1111,2.0 % )和 (2)(75网 /1111,
      水 分 取 本 品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通 则 0832第 一 法 1)测 定 ,        2. 5 % ) 。照 妥 布 霉 素 项 下 的 色 谱 条 件 试 验 ,精 密 量 取 供 试 品
含 水分不得过8.0% 。                                              溶 液 、对 照 溶 液 (1 )和 (2 )各 10M1,分 别 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录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l.O g ,依 法 检 査 (通 则 0841) , 不 得        色 谱 图 至 主 成 分 峰 保 留 时 间 的 2 倍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 如
过 0.3% 。                                                   有 杂 质 峰 (除 与 主 峰 相 对 保 留 时 间 小 于 0. 7 的 峰 外 ),最 大 单
      细 蓠 内 毒 素 取 本 品 ,依 法 检 查 (通 则 1143),每 l m g 妥        个 杂 质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2 ) 主 峰 面 积 (2 .5 % ) ,其他
布 霉 素 中 含 内 毒 素 的 量 应 小 于 2. 0EU 。(供 注 射 用 )               杂 质 峰 面 积 的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1)主 峰 面 积 (2 .0 % ) 。
      【含量测定】 精 密 称 取 本 品 适 量 ,加 灭 菌 水 定 量 制 成 每                   羟 苯 乙 酯 、羟 苯 丙 醸 与 苯 扎 氣 铵 如 使 用 羟 苯 乙 酯 、羟苯
l m l 中 约 含 1000单 位 的 溶 液 ,照 抗 生 素 微 生 物 检 定 法 (通则         丙 酯 与 苯 扎 氣 胺 作 为 防 腐 剂 ,照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通 则 0512)
                                                           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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