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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 利福昔明
的方法测定,即 得 。 利福昔明
【类别】 同 利 福 平 。
【规格】 (1)0. 15g (2)0. 3g Lifuximing
【贮藏1 密 封 ,在 阴 暗 干 燥 处 保 存 。
R ifaxim in
注射用利福平
ch3 ch3
Zhusheyong Lifuping
Rifampicin for Injection
本 品 为 加 适 量 助 溶 剂 制 成 的 无 菌 制 剂 。含利福平 本 品 为 (2S,16Z,18£, 20S,21S,Z2R, 23及,24R,25S,
(C43H58N40 12)应 为 标 示 量 的 90 .0 % ? 110.0% 。 26只,275,28£)-5,6,21,23,25-五 羟 基 -27-甲 氧 基 -2,4,11,16,
20,22,別 ,26-八 甲 基 -2,7-(环 氧 基 十 五 烷 基 -[1,11,13]三烯 亚
【性状】 本 品 为 暗 红 色 疏 松 块 状 物 和 粉 末 。 氨 基 ) 苯 并 呋 喃 并 [4,5-e]吡 啶 并 [1,2-a]-苯 并 咪 唑 -1,15(2H)-
【典别】 (1 )取 本 品 适 量 ,加 甲 醇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lm l 二 酮 ,25-乙 酸 酯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利 福 昔 明 (C43H51N3On )不
中 约 含 利 福 平 lO m g 的 溶 液 ,照 利 福 平 项 下 的 鉴 别 (2 ) 试 验 , 得 少 于 95.0% 。
显相同的结果。
(2)在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记 录 的 色 谱 图 中 ,供 试 品 溶 液 主 峰 的 【性 状 】 本 品 为 橙 红 色 至 暗 红 色 的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
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本 品 在 甲 醇 、乙 腈 中 易 溶 ,在 乙 醇 中 溶 解 ,在 O .lm o l/L 盐
以上(1 )、(2 )两 项 可 选 做 一 项 。 酸溶液或水中几乎不溶。
【检査】 碱 度 取 本 品 适 量 ,加 水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鉴 别 】 (1)在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记 录 的 色 谱 图 中 ,供 试 品 溶
lm l中 约 含 利 福 平 60m g的 溶 液 ,依 法 测 定 (通 则 0631),pH 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利福昔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
值 应 为 7. 8?8. 8。 一致。
溶 液 的 澄 清 度 取 本 品 5 瓶 ,分 别 加 水 制 成 每 l m l 中约 (2 )本 品 的 红 外 光 吸 收 图 谱 应 与 对 照 品 的 图 谱 一 致 (通则
含 利 福 平 1. 2 m g 的 溶 液 ,溶 液 应 澄 清 (通 则 0902第 一 法 )。 0402).
水 分 取 本 品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通 则 0832第 一 法 1)测 定 , 【检 查 】 结 晶 性 取 本 品 少 许 ,依 法 检 查 (通 则 0981第
含水分不得过1.5% 。 — 法 ),应 符 合 规 定 。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适 量 ,精 密 称 定 ,加 少 量 乙 腈 (约 利 福 酸 碱 度 取 本 品 ,加 水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lO m g 的 混悬
平 lOmg加 乙 腈 lm l)溶 解 , 再 用 乙 腈 -水 (1 : 1)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液 ,依 法 测 定 (通 则 0 6 3 1 ),p H 值 应 为 4. 5? 7. 5 。
每 l m l 中 约 含 利 福 平 l m 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照 利 福 有 关 物 质 临 用 新 制 。取 本 品 适 量 ,精 密 称 定 ,加 流 动 相
平 项 下 的 方 法 测 定 ,醌 式 利 福 平 、N-氧 化 利 福 平 、3-甲 酰 利 福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0. 4 m 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霉 素 S V 按 外 标 法 以 峰 面 积 计 算 ,分 别 不 得 过 标 示 量 的 品 溶 液 ;精 密 称 取 利 福 昔 明 对 照 品 适 量 ,加 流 动 相 溶 解 并 定 量
1.5% 、1 .0 % 、1.0%; 其 他 各 杂 质 峰 面 积 的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4Mg 的 溶 液 ,作 为 对 照 溶 液 。精 密 量
液主峰面积的3 .5 倍 (3.5% ) 。 取 对 照 溶 液 适 量 ,用 流 动 相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细 菌 内 毒 素 取 本 品 ,依 法 检 査 (通 则 1143),每 l m g 利 0. 2^x8的 溶 液 ,作 为 灵 敏 度 溶 液 。照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的 色 谱 条
福 平 中 含 内 毒 素 的 量 应 小 于 0. 50EU。 件 ,取 灵 敏 度 溶 液 20卩1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主 成 分 色 谱 峰 峰 髙
无 茴 取 本 品 ,用 适 宜 溶 剂 溶 解 并 稀 释 后 ,经 薄 膜 过 滤 法 的 信 噪 比 应 大 于 10。精 密 量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对 照 溶 液 各
处 理 ,依 法 检 査 (通 则 1101),应 符 合 规 定 。 20^x1,分 别 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至 杂 质 B 峰 (相 对 保
其 他 应 符 合 注 射 剂 项 下 有 关 的 各 项 规 定 (通 则 0102) 。 留 时 间 约 为 4)被 完 全 洗 脱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 如有 杂 质
【含 量 测 定 】 取 装 量 差 异 项 下 的 内 容 物 适 量 ,精 密 称 定 , 峰 ,按 外 标 法 以 利 福 昔 明 峰 面 积 计 算 ,单 个 杂 质 不 得 过 1 .0% ,
加 少 量 乙 腈 (约 利 福 平 lO m g加 乙 腈 l m l ) 溶 解 ,再 用 乙 腈 -水 杂 质 总 量 不 得 过 3 .0 %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 小 于 灵 敏 度 溶
(1 ! 1)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利 福 平 0. l m g 的 溶 液 ,作 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照 利 福 平 项 下 的 方 法 测 定 ,即 得 。
【类别 】 同 利 福 平 。 499
【规 格】 (1)0. 15g ( 2 ) 0 .45g (3)0. 6g
【贮藏】 密 封 ,在 凉 暗 干 燥 处 保 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