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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药典2015年版                                              利鲁唑

       【鉴别】 (1)在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记 录 的 色 谱 图 中 ,供 试 品 溶      的 溶 液 ,作 为 对 照 品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对 照 品 溶
 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液 各 20^1,分 别 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按 外 标 法 以 峰
                                                         面 积 计 算 ,即 得 。
       (2 )取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的 供 试 品 溶 液 ,照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法( 通 则 0401)测 定 ,在 277m n的 波 长 处 有 最 大 吸 收 ,在                 【类 别 】 同 利 培 酮 。
 253nm的 波 长 处 有 最 小 吸 收 。                                       【规 格 】 lm g
                                                                【贮 藏 】 密 封 保 存 .
       【检査】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内 容 物 研 细 ,取 适 量 (约相当
 于 利 培 酮 5m g),置 10m l量 瓶 中 ,加 流 动 相 适 量 ,超 声 使 利 培                         利鲁唑
 酮溶解, 放 冷 ,用 流 动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滤 膜 滤 过 ,取 续 滤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1ml,置 100ml量 瓶 中 ,用 流 动                                           Liluzuo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作 为 对 照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对 照 溶 液
 lm l,置 20ml量 瓶 中 ,用 流 动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作 为 灵 敏 度                                  Riluzole
溶液 。照 利 培 酮 有 关 物 质 项 下 方 法 测 定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如有杂质峰(相 对 保 留 时 间 0 . 3 之 前 的 峰 不 计 ),单 个 杂 质                        xxxv-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0. 5 倍 (0. 5% ) ,各 杂 质
峰 面 积 的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1 .0 % ) 。                                                                C8H 5F3N2OS 234. 20
                                                                本 品 为 2-氨 基 -6-三 氟 甲 氧 基 苯 并 噻 唑 。按 无 水 物 计 算 ,
       含 量 均 匀 度 取 本 品 1 粒 ,将 内 容 物 倾 人 50m l量 瓶 中 ,     含 C8H 5F3N2OS 不 得 少 于 98. 5% 。
囊 壳 用 0. lm o l/ L 盐 酸 溶 液 洗 净 ,洗 液 并 人 50m l量 瓶 中 ,加           【性 状 】 本 品 为 白 色 至 微 黄 色 结 晶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
0. lm o l/ L 盐 酸 溶 液 适 量 ,超 声 使 利 培 酮 溶 解 ,放 冷 ,用               本 品 在 甲 醇 或 乙 醇 中 易 溶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
0. lm o l/L 盐 酸 溶 液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滤 过 ,取 续 滤 液 作 为 供          熔 点 本 品 的 熔 点 (通 则 0612)为 117? 119. 5"C。
试 品 溶 液 ;另 取 利 培 酮 对 照 品 适 量 ,精 密 称 定 ,加 0. lm o l/ L 盐         【鉴 别 】 (1)取 本 品 适 量 ,加 0. lm o l/ L 盐 酸 溶 液 溶 解 并
酸 溶 液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20吨 的 溶 液 ,作 为 对 照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l ( V g 的 溶 液 ,照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品溶液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对 照 品 溶 液 ,照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法 (通 则 0401)测 定 ,在 254nm、280nm与 287nm 的 波 长 处 有
法 (通 则 0401),在 274mn的 波 长 处 分 别 测 定 吸 光 度 ,计 算 含         最大吸收。
量 ,应 符 合 规 定 (通 则 0941) 。                                       (2 )本 品 的 红 外 光 吸 收 图 谱 应 与 对 照 品 的 图 谱 一 致 (通则
                                                         0402) 。
       溶 出 度 取 本 品 ,照 溶 出 度 与 释 放 度 测 定 法 (通 则 0931             【检 査 】 乙 酵 溶 液 的 澄 清 度 与 颜 色 取 本 品 适 量 ,加乙
第二 法), 以 0. lm o l/ L 盐 酸 溶 液 500ml为 溶 出 介 质 ,转速 为 每     醇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lO m g 的 溶 液 ,溶 液 应 澄 清
分 钟 50转 ,依 法 操 作 ,经 3 0 分 钟 时 ,取 溶 液 滤 过 ,弃 去 初 滤 液      无 色 ;如 显 色 ,与 黄 色 2 号 标 准 比 色 液 (通 则 09 01第 一 法 )比
15ml,取 续 滤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另 精 密 称 取 利 培 酮 对 照 品 适      较 ,不 得 更 深 。
量 ,加 溶 出 介 质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的 溶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加 流 动 相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液 ,作 为 对 照 品 溶 液 。照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的 色 谱 条 件 ,精 密 量 取       约 含 0. 5m 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lm l, 置 100ml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对 照 品 溶 液 各 50^1,分 别 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录       量 瓶 中 ,用 流 动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作 为 对 照 溶 液 。照 髙 效
色 谱 图 ,按 外 标 法 以 峰 面 积 计 算 每 粒 的 溶 出 量 。 限 度 为 标 示       液 相 色 谱 法 (通 则 0512)试 验 ,用 十 八 烷 基 硅 烷 键 合 硅 胶 为 填
量 的 80% ,应 符 合规 定 。                                      充 剂 ,以 甲 醇 -水 (70 : 30)为 流 动 相 ,检 测 波 长 为 221mn,理论
                                                         板 数 按 利 鲁 唑 峰 计 算 不 低 于 2000。精 密 量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对
       其 他 应 符 合 胶 囊 剂 项 下 有 关 的 各 项 规 定 (通 则 0103) 。    照 溶 液 各 lOfxl,分 别 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至 主 成 分 峰
      【含 量 测 定 】 照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通 则 0512)测 定 。         保 留 时 间 的 3 倍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 如 有 杂 质 峰 ,单 个 杂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                           质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0. 5 倍 (0. 5% ) , 各杂
为 填充 剂(Agilent Extend C18,4. 6mmX 250mm,5pm 或 效 能        质 峰 面 积 的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1 .0 % ) 。
相 当 的 色 谱 柱 );以 甲 醇 -0.05mol/L醋 酸 铵 溶 液 (用 氨 试 液 调              水 分 取 本 品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 通 则 0832第 一 法 1)测 定 ,
节 p H 值 至 7.0)(60 :40)为 流 动 相 ;检 测 波 长 为 234nm。调         不 得 过 0.5% 。
节流速使利培酮峰的保留时间约 为8 分 钟 。理论板数按利培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l . O g , 依 法 检 査 (通 则 0 8 4 1 ),遗 留 残
酮 峰 计 算 不 低 于 5000,利 培 酮 峰 与 相 邻 杂 质 峰 的 分 离 度 应 符       渣 不 得 过 0.1% 。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通则
合要求。                                                     0821第 二 法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
      测 定 法 取 本 品 2 0 粒 的 内 容 物 ,精 密 称 定 ,研 细 混 匀 ,精

密 称取 适量 (约 相 当 于 利 培 酮 2m g),置 100ml量 瓶 中 ,加流 动
相 适 量 ,超 声 使 利 培 酮 溶 解 ,放 冷 ,用 流 动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滤 过 ,取 续 滤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另 取 利 培 酮 对 照 品 适 量 ,
精 密 称 定 ,加 流 动 相 溶 解 并 定 量 稀 释 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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