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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 中 国 药 典 2 0 1 5 年版
使 别 嘌 酵 溶 解 ,用 盐 酸 溶 液 (9— 1000)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 【鉴 别 】 (1)取 本 品 约 0_ l g ,加 水 10ml使 溶 解 ,加氢氧化
滤 过 ,取 续 滤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lt n l,置 100ml 钠 试 液 5ml,加 热 至 沸 ,即 发 生 氨 臭 ,能 使 湿 润 的 红 色 石 蕊 试
量 瓶 中 ,用 流 动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作 为 对 照 溶 液 。 照别 纸变蓝色。
嘌 醇 有 关 物 质 项 下 的 方 法 测 定 。供 试 品 溶 液 色 谱 图 中 如 (2 )在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记 录 的 色 谱 图 中 ,供试品溶液主峰的
有 杂 质 峰 ,单 个 杂 质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0. 5 倍 (0. 5 % ) ,各 杂 质 峰 面 积 的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3 )本 品 的 红 外 光 吸 收 图 谱 应 与 对 照 的 图 谱 (光 谱 集 22
峰 面 积 (1. 0 % ) 。 图 )一 致 。
溶 出 度 取 本 品 ,照 溶 出 度 与 释 放 度 测 定 法 (通 则 【检 查 】 酸 度 取 本 品 l.O g ,加 水 50m l溶 解 后 ,加饱和
09 31第 二 法 ),以 盐 酸 溶 液 (9 — 1000) 1 0 00m l为 溶 出 介 氣 化 钾 溶 液 0. 2ml,摇 匀 ,依 法 测 定 (通 则 0631),p H 值应为
质 ,转 速 为 每 分 钟 1 0 0 转 ,依 法 操 作 ,经 4 5 分 钟 时 ,取 溶 液 4. 0? 6. 5。
10ml,滤 过 ,精 密 量 取 续 滤 液 5m l,置 5 0 m l量 瓶 中 ,用 溶 出 溶 液 的 澄 清 度 与 颜 色 取 本 品 0. 5g,加 水 10 m l溶解
介 质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 照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法 (通 则 后 ,溶 液 应 澄 清 无 色 ;如 显 浑 浊 ,与 2 号 池 度 标 准 液 (通则
0 4 0 1 ),在 25 0nm 的 波 长 处 测 定 吸 光 度 ,按 C5H 4N4O 的 吸 0 9 0 2第 一 法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如 显 色 ,与 黄 色 或 黄 绿 色 1
收 系 数 (抝土)为 5 7 1 计 算 每 片 的 溶 出 量 。 限 度 为 标 示 量 的 号 标 准 比 色 液 (通 则 09 01第 一 法 )比 较 ,不 得 更 深 。 (供注
70% ,应 符 合 规 定 。 射用)
其 他 应 符 合 片 剂 项 下 有 关 的 各 项 规 定 (通 则 0101) 。 有 关 物 质 取 本 品 ,加 流 动 相 溶 解 并 稀 释 制 成 每 lml
【含 量 测 定 】 取 本 品 2 0 片 ,精 密 称 定 ,研 细 ,精 密 称 取 适 中 约 含 0 .4 m 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精 密 量 取 1ml,置
量 (约 相 当 于 别 嘌 醇 0. l g ) ,置 100ml量 瓶 中 ,加 0 .2 % 氢 氧 化 200m l量 瓶 中 ,用 流 动 相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作 为 对 照 溶
钠 溶 液 20ml,振 摇 15 分 钟 使 别 嘌 醇 溶 解 ,用 水 稀 释 至 刻 度 ,摇 液 。 照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的 色 谱 条 件 ,精 密 量 取 供 试 品 溶 液 与
匀 ,滤 过 ,精 密 量 取 续 滤 液 5ml,置 500ml量 瓶 中 ,用 盐 酸 溶 液 对 照 溶 液 各 20^1,分 别 注 入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至 主
(9— 1000)稀 释 至 刻 度 ,摇 匀 。 照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法 (通则 峰 保 留 时 间 的 2 倍 。供 试 品 溶 液 的 色 谱 图 中 如 有 杂 质 峰 ,
0401),在 250nm 的 波 长 处 测 定 吸 光 度 ,按 C5H 4N40 的 吸 收 单 个 杂 质 的 峰 面 积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的 0. 5 倍
系 数 ( E 为 571计 算 ,即 得 。 (0. 25% ) ,各 杂 质 峰 面 积 的 和 不 得 大 于 对 照 溶 液 主 峰 面 积
【类别】 同 别 嘌 醇 。 的 2 倍 (1. 0 % ) 。
【规格】 O .lg 干 燥 失 重 取 本 品 ,在 105°C干 燥 至 恒 重 ,减失重量不得
【贮藏】 遮 光 ,密 封 保 存 。
过 0 .5 % (通则 0831) 。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l.O g ,依 法 检 查 (通 则 0841) ,遗留残
渣 不 得 过 0.1% .
利巴韦林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通则
L ib aw e ilin 0821第 二 法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
R ibavirin
【含 量 测 定 】 照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通 则 0512)测 定 。
色谱条件 与系 统适用性试验用磺化交联的苯乙烯-二
乙 烯 基 共 聚 物 的 氢 型 阳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为 填 充 剂 ;以 水 (用稀硫
酸 调 节 p H 值 至 2,5±0. 1)为 流 动 相 ;检 测 波 长 为 207nm。理
论 板 数 按 利 巴 韦 林 峰 计 算 不 低 于 2000。
测 定 法 取 本 品 ,精 密 称 定 ,加 流 动 相 溶 解并定童稀释制
成 每 l m l 中 约 含 50Mg 的 溶 液 ,作 为 供 试 品 溶 液 ,精密量取
C8H12N405 244.21 20fxl注 人 液 相 色 谱 仪 ,记 录 色 谱 图 ;另 取 利 巴 韦 林 对 照 品 适
本品为If-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量 ,同 法 测 定 。按 外 标 法 以 峰 面 积 计 算 ,即 得 。
按干燥品计算,含 C8H12N405应为98_5%?101.5% 。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类 别 】 抗 病 毒 药 。
【贮 藏 】 遮 光 ,密 封 保 存 。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醚或二氯甲烷中 【制剂】 (1)利 巴 韦 林 口 服 溶 液 (2)利 巴 韦 林 片 (3)利巴
韦 林 分 散 片 (4 )利 巴 韦 林 含 片 (5 ) 利 巴 韦 林 注 射 液 (6)利
不溶。 巴 韦 林 胶 囊 (7 )利 巴 韦 林 颗 粒 (8 )利 巴 韦 林 滴 眼 液 (9)利
巴 韦 林 滴 鼻 液 (10)利 巴 韦 林 葡 萄 糖 注 射 液 (11)利巴韦林
比 旋 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 氣 化 钠 注 射 液 (12)注射用利巴韦林
lml中约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 则 0621),比旋度为
—35.0。至一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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