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形势与政策 (2020年1月) 庄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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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区域扶贫力度持续加大,整体减贫成效明显

      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各地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民生逐步改善。受自然、历史等诸
多因素影响,我国贫困具有区域性特征,中西部地区整体性贫困相对突出。20 世纪 80 年
代中期,我国聚焦贫困区域,实施减贫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贫
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力度,推进东西部地区协作扶贫,区域性整体减贫成效
明显。

      从东中西地区看,东部地区已基本率先脱贫,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
2018 年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 147 万人,比 2012 年年末减少 1220 万人,六年累
计下降 89.2% ;农村贫困发生率由 2012 年年末的 3.9% 下降到 2018 年年末的 0.4%,累计
下降 3.5 个百分点,已基本率先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 2012 年年末的 3446
万人减少到 2018 年末的 597 万人,累计减少 2849 万人,下降幅度为 82.7% ;农村贫困发
生率由 2012 年年末的 10.5% 下降到 2018 年年末的 1.8%,累计下降 8.7 个百分点。西部地
区农村贫困人口由 2012 年末的 5086 万人减少到 2018 年年末的 916 万人,累计减少 4170
万人,下降幅度为 82.0% ;农村贫困发生率由 2012 年年末的 17.6% 下降到 2018 年年末的
3.2%,累计下降 14.4 个百分点。

      分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八省
区减贫成效明显。2018 年年末,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 1115 万人,比 2012 年末减少了
4924 万人,六年累计减少 81.5%,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 59.8% ;农村贫困发
生率从 2012 年末的 23.2% 下降至 2018 年年末的 4.2%,六年累计下降 19.0 个百分点,年
均下降 3.2 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 935 万人,比 2012 年末减少 4132
万人,六年累计减少 81.5% ;农村贫困发生率从 2012 年末的 24.4% 下降至 2018 年年末的
4.5%,累计下降 19.9 个百分点,年均下降 3.3 个百分点。592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农村贫困人口 915 万人,比 2012 年年末减少 4190 万人,六年累计减少 82.1% ;农村贫困
发生率从 2012 年年末的 24.4% 下降到 2018 年年末的 4.3%,累计下降 20.1 个百分点,年
均下降 3.4 个百分点。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 602 万人,比 2012 年末减少 2519 万人,
六年累计减少 80.7%;农村贫困发生率从 2012 年年末的 21.1% 下降至 2018 年年末的 4.0%,
累计下降 17.1 个百分点,年均下降 2.8 个百分点。

    三、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消费水平大幅提高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居民生活困苦,收入消费水平低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
收入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2012 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分别比 1978 年实际
增长了 11.5 倍和 9.3 倍。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实现快速增长,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贫困人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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