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中国药典》2015年版 第一部 w
P. 21

十 三 、正 文 分 为 药 材 和 饮 片 、植 物 油 脂 和 提 取 物 、成 方 制 剂 和 单 味 制 剂 三 部 分 。
      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
      饮 片 除 需 要 单 列 者 外 ,一 般 并 列 于 药 材 的 正 文 中 ,先 列 药 材 的 项 目 ,后 列 饮 片 的 项 目 ,中 间 用 “饮 片 ”
分 开 ,与 药 材 相 同 的 内 容 只 列 出 项 目 名 称 ,其 要 求 用 “同 药 材 ” 表 述 ;不 同 于 药 材 的 内 容 逐 项 列 出 ,并规
定 相 应 的 指 标 。上 述 编 排 系 为 减 少 正 文 篇 幅 ,药 材 和 饮 片 仍 应 作 为 两 个 独 立 的 品 种 。
      植 物 油 脂 和 提 取 物 系 指 从 植 、动 物 中 制 得 的 挥 发 油 、油 脂 、有 效 部 位 和 有 效 成 分 。其 中 ,提 取 物 包 括
以水或醇为溶剂经提取制成的流浸膏、浸 膏 或 干 浸 膏 、含 有 一 类 或 数 类 有 效 成 分 的 有 效 部 位 和 含 量 达 到
9 0 % 以上的单一有效成分。
      十 四 、正 文 的 三 个 部 分 分 别 按 中 文 名 笔 画 顺 序 排 列 ,同 笔 画 数 的 字 按 起 笔 笔 形 一 丨 ) 、’ 的 顺 序 排 列 ;
单 列 的 饮 片 排 在 相 应 药 材 的 后 面 ;制 剂 中 同 一 正 文 项 下 凡 因 规 格 不 同 而 致 内 容 不 同 需 单 列 者 ,在 其 名 称 后
加 括 号 注 明 ;附 录 (包 括 制 剂 通 则 、通 用 检 测 方 法 和 指 导 原 则 )按 分 类 编 码 。索 引 分 别 按 中 文 索 引 、汉语拼
音 索 引 、拉 丁 名 索 引 和 拉 丁 学 名 索 引 顺 序 排 列 。

                                    项目与要求

   + 五 、单 列 饮 片 的 标 准 ,来 源 项 一 般 描 述 为 “本 品 为 X X 的 加 工 炮 制 品 ”,并 增 加 〔制法〕 项 ,收载相

应 的 炮 制 工 艺 ,其 余 同 药 材 和 饮 片 标 准 。

   十 六 、药 材 和 饮 片 的 质 量 标 准 ,一 般 按 干 品 制 定 ,需 用 鲜 品 的 ,另 制 定 鲜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指 标 ,并规定

鲜品的用法与用量。

   十 七 、药 材 原 植 (动 )物 的 科 名 、植 (动 )物 名 、拉 丁 学 名 、药 用 部 位 (矿 物 药 注 明 类 、族 、矿石名或岩石

名 、主 要 成 分 )及 采 收 季 节 和 产 地 加 工 等 ,均 属 药 材 的 来 源 范 畴 。

   药 材 原 植 物 的 科 名 、拉 丁 学 名 的 主 要 参 照 依 据 为 《Flora of Chirm》和 《中 国 高 等 植 物 》等 。

   药 用 部 位 一 般 系 指 已 除 去 非 药 用 部 分 的 商 品 药 材 。采 收 (采 挖 等 )和 产 地 加 工 系 对 药 用 部 位 而 言 。

   十 八 、药 材 产 地 加 工 及 炮 制 规 定 的 干 燥 方 法 如 下 :① 烘 干 、晒 干 、阴 干 均 可 的 ,用 “干 燥 ”;②不宜用

较 高 温 度 烘 干 的 ,则 用 “晒 干 ” 或 “低 温 干 燥 ” (一 般 不 超 过 60° C);③ 烘 干 、晒 干 均 不 适 宜 的 ,用 “阴

干 ” 或 “晾 干 ”;④ 少 数 药 材 需 要 短 时 间 干 燥 ,则 用 “暴 晒 ” 或 “及 时 干 燥 ”。

   制 剂 中 的 干 燥 方 法 一 般 用 “干燥” 或 “低 温 干 燥 ”,采 用 特 殊 干 燥 方 法 的 ,在 具 体 品 种 项 下 注 明 。

   十 九 、同 一 名 称 有 多 种 来 源 的 药 材 ,其 性 状 有 明 显 区 别 的 均 分 别 描 述 。先 重 点 描 述 一 种 ,其 他 仅 分 述

其区别点。

   分 写 品 种 的 名 称 ,一 般 采 用 习 用 的 药 材 名 。没 有 习 用 名 称 者 ,采 用 植 (动 )物 中 文 名 。

   二 十 、〔制 法 〕 项 不 等 同 于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记 载 规 定 工 艺 中 的 主 要 步 骤 和 必 要 的 技 术 参 数 ,一般应明确

提 取 溶 剂 的 名 称 和 提 取 、分 离 、浓 缩 、干 燥 等 步 骤 及 必 要 的 条 件 。

   二 十 一 、 〔性 状 〕 项 下 记 载 药 品 的 外 观 、质 地 、断 面 、臭 、味 、溶 解 度 以 及 物 理 常 数 等 ,在一定程度上

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

   ( 1 ) 外观是对药品的色泽外表感官的描述。

   ( 2 ) 溶 解 度 是 药 品 的 一 种 物 理 性 质 。各 品 种 项 下 选 用 的 部 分 溶 剂 及 其 在 该 溶 剂 中 的 溶 解 性 能 ,可供精

制 或 制 备 溶 液 时 参 考 。对 在 特 定 溶 剂 中 的 溶 解 性 能 需 作 质 量 控 制 时 ,在 该 品 种 〔检 查 〕 项 下 作 具 体 规 定 。

药品的近似溶解度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极易溶解     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不到1 m l 中溶解;

   易溶       系指溶 质 lg(ml)能 在 溶 剂 1? 不 到 1 0 m l 中溶解;

   溶解       系 指 溶 质 lg(ml)能 在 溶 剂 10? 不 到 3 0 m l 中溶解;

   略溶       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30? 不 到 100ml中溶解;

   微溶       系 指 溶 质 lg(ml)能 在溶 剂 100? 不 到 1000ml中溶解;

   极微溶解     系 指 溶 质 l g ( m l ) 能 在 溶 剂 1000? 不 到 10 0 0 0 m l 中溶解

1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